签定劳动合同签几次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殷翰卿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劳动者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有权要求或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并非单纯基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而是综合考虑了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劳动者的意愿等因素。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连续工作满十年:

    • 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解释: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且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那么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法定过错情形:

    • 法律条款: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解释: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忠诚度和稳定性的认可。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过错情形,那么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解释: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法律上将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考虑了历史遗留问题和劳动者的特殊权益,确保了改革过程中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合理行使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遵循相关规定。避免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满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可能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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