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高处作业,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部令第6号)第三条进一步明确,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即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作业)。
特殊情形说明
法律责任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禁忌劳动,将面临:
实务建议:用人单位应建立年龄核查机制,在入职审查环节严格查验身份证件;涉及高处作业的岗位,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标注禁忌事项。劳动者发现权益受损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