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立即解除合同并固定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54条,中介提供假证件属于恶意串通损害您利益的行为,合同自始无效。您需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中介解除合同(保留邮寄凭证或聊天记录),同时收集所有假证件、中介承诺的书面材料、转账记录等证据。若已支付定金或中介费,可要求全额退还。
追究中介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向卖方主张权利(如涉及)
若卖方与中介串通提供假证件,您可依据《民法典》第154条要求卖方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实际损失(如交通费、律师费等)。若卖方不知情,您仍可解除合同,但需根据过错程度协商责任分担。
民事赔偿诉讼准备
若中介拒绝退款或赔偿,您可向法院起诉,主张: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细节需要分析(如合同条款、付款方式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况为您制定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