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理后的时间60日计算 最后一天正好是周五 计算时间是否可以延长一天-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受理后的60日计算期间,若最后一天正好是周五,一般情况下计算时间不会延长一天,除非该周五为法定节假日或周末等非工作日。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行政复议期限的基本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 期限计算中的特殊情况:

    • 在计算行政复议期限时,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或周末等非工作日,则期限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期间计算的规定,即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 然而,若最后一天是周五,且该周五并非法定节假日或周末等非工作日,则期限不会延长。因为周五是正常的工作日,所以行政复议机关应在该期限内作出决定。
  3.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对于申请人而言,应密切关注行政复议期限的计算,确保在期限内收到行政复议决定或了解期限顺延的情况。
    • 若因特殊情况(如法定节假日、周末等)导致期限顺延,申请人应及时与行政复议机关沟通,了解进展情况。
    • 若行政复议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且未依法延长期限,申请人可以依法寻求法律救济,如提起行政诉讼等。

总结来说,行政复议受理后的60日计算期间,若最后一天为周五且非法定节假日或周末等非工作日,则计算时间不会延长一天。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期限计算,并在必要时与行政复议机关沟通或寻求法律救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