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放弃社保合法吗-姜萌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放弃社保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表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义务,不容双方通过协议等方式予以变更和排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所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与上述法律规定相悖的。
  2. 从协议效力角度
    • 由于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放弃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放弃社保的协议是无效的,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双方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3. 从法律后果角度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还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对于劳动者而言,虽然签订了放弃社保的协议,但一旦发生工伤、医疗、生育等需要社保报销的情况,由于没有缴纳社保,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所有的费用可能需要自己承担,这会给劳动者带来较大的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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