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业主享有哪些权利-何丽芬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房产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 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 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完全的所有权,这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例如,业主可以自主决定房屋的装修风格、是否出租或出售等,这是业主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2. 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 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楼道、绿地等,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些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同维护。业主有权共同使用这些共有部分,并对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享有相应权益,如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共有。同时,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确保共有部分的安全使用。
  3. 参与管理的权利:

    • 业主有权参与业主大会会议,并就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如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建筑物的改建和重建等。
    • 业主享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和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
    • 业主还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要求其公开工作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对不满意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知情权与撤销权:

    • 业主对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及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享有知情权,如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
    • 如果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5. 享受物业服务与请求权:

    • 业主有权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安保、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
    • 对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6. 维修资金与共有部分收入权利: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应向全体业主公布,并受全体业主监督。
    • 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如归业主共有,业主有权共同决定这部分收入的使用方式。

法律建议:

  • 作为业主,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积极行使这些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同时,业主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如果业主未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或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可能会导致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业主之间的纠纷,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 因此,建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保持理性、合法的态度,积极与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业主沟通协商,共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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