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什么流程调解还是不调解-邓青青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的流程中包含调解环节,是否选择调解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具体情况。以下是关于劳动仲裁流程及调解环节的详细说明:

一、劳动仲裁整体流程

  1. 提交仲裁申请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果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受理与否决定: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决定受理,会同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 被申请人答辩:

    •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会在收到答辩书后五日内将其副本送达申请人。如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4. 开庭通知:

    • 仲裁庭确定开庭日期后,应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5. 开庭与质证:

    •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仲裁员会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6. 调解与裁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7. 结案:

    •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如有需要延长的特殊情况,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调解环节详解

  1. 调解的启动:

    • 调解可以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后请求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的启动通常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互谅互让的原则。
  2. 调解的过程:

    • 调解过程中,仲裁员或调解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和协商,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并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3. 调解的结果:

    • 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写明仲裁请求和协议结果,由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三、是否选择调解的建议

  1. 考虑调解的优势:

    • 调解具有高效、和谐的特点,能够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避免长时间的仲裁或诉讼程序。
    • 调解结果通常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互谅互让,更容易被双方接受和执行。
  2. 评估案件情况:

    •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那么选择调解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 如果案件复杂、争议较大,或者一方当事人坚持要求仲裁或诉讼,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其他解决方式。

总结来说,劳动仲裁流程中包含调解环节,是否选择调解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具体情况。如果你面临劳动争议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