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什么时候写进法律的-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婚姻家庭

居住权是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写入我国法律的,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修订背景
    居住权制度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此前,我国《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未明确规定居住权,仅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判例或地方性法规间接保护居住利益。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其中物权编第十四章专章规定了居住权制度,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 立法目的与意义
    居住权的设立旨在满足特定群体的居住需求,例如:

    • 离婚后一方对共有房屋的临时居住保障;
    • 老年人通过遗嘱或合同将房屋所有权赠与子女,同时保留自身居住权;
    • 以房养老模式下,老人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后保留居住权。
      这一制度填补了法律空白,平衡了房屋所有权与居住利益的冲突,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3. 法律条文核心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居住权具有以下特征:

    • 无偿性: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仅限权利人本人居住;
    • 长期性:居住权期限可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时以权利人终身为限;
    • 登记生效:居住权需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设立,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对抗第三人。

温馨提示:若您涉及居住权设立、变更或纠纷,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或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