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薪年假是否可以跨年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是不跨年度安排的。这是为了保障职工能够及时享受休假权益,同时也便于单位进行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
然而,条例也明确指出,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单位确实需要并且得到了职工的同意,是可以将年休假安排到下一个年度的。
另外,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并且得到了职工本人的同意,那么单位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以补偿职工因未休假而可能产生的损失。
至于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并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休假期间的经济权益不受影响。
最后,关于职工请病假后是否还能正常休年休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职工的病假时长以及累计工作年限。根据条例规定,如果职工请病假的时长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如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等),那么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如果病假时长未达到上述标准,职工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
综上所述,带薪年假是否可以跨年休主要取决于单位的具体安排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年休假是不跨年度安排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单位需要并且得到了职工的同意,是可以跨年度安排的。同时,单位也应当保障职工在休假期间的经济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