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的撰写,核心在于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并规范表述,以下是具体说明与模板参考:
一、证明开具主体与途径
法院开具(最权威)
企业可向注册地或案件管辖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开具《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证明》。需提交:
自行查询并声明(辅助性)
若法院未出具证明,企业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截图并打印查询结果,附书面声明:
“本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XXXX年XX月XX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声明。”
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时间,但此方式权威性低于法院证明。
二、证明内容规范要点
三、注意事项
示例模板(法院开具):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证明
XX人民法院:
兹证明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核查,截至XXXX年XX月XX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证明。
XX人民法院(公章)
经办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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