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怎么写-商静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公司事务

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的撰写,核心在于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并规范表述,以下是具体说明与模板参考:

一、证明开具主体与途径

  1. 法院开具(最权威)
    企业可向注册地或案件管辖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开具《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证明》。需提交:

    • 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注明用途,如招投标、融资等);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法院通过内部系统核查后,会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2. 自行查询并声明(辅助性)
    若法院未出具证明,企业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截图并打印查询结果,附书面声明:

    “本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XXXX年XX月XX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声明。”
    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时间,但此方式权威性低于法院证明。

二、证明内容规范要点

  1. 标题:明确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证明》或《企业信用状况声明》。
  2. 正文:
    • 企业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
    • 查询依据(法院名称或查询网站);
    • 查询结果(“未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声明条款(如“本证明仅用于XXXX用途,涂改无效”)。
  3. 落款:
    • 法院证明需加盖法院公章及经办人签字;
    • 企业声明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注意事项

  1. 时效性:证明需注明查询或开具日期,一般有效期为30日(根据使用场景调整)。
  2. 用途匹配:若用于招投标,需确保证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是否需法院盖章)。
  3. 异议处理:如发现信息错误,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更正后重新开具证明。

示例模板(法院开具):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证明  

XX人民法院:  
兹证明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核查,截至XXXX年XX月XX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证明。  

XX人民法院(公章)  
经办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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