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子公司诉讼获赔 天府新区管委会撤回特许经营权补偿方案被撤销 权利义务如何界定-周汉一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

结合新闻背景,海天股份子公司天府海天与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的特许经营权纠纷中,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管委会解除合同及撤回特许经营权的行为违法,撤销其补偿方案,并判令管委会支付赔偿金1.15亿元。该判决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管委会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天府海天作为特许经营权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以下从法律关系、判决依据、权利义务界定及后续影响等角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关系与争议焦点

  1. 合同关系
    天府海天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BOT特许经营权,并与双流县人民政府签署《特许经营权合同》,后因行政区划调整,天府新区管委会承接政府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555条,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需经对方同意,但行政协议中政府方变更通常基于行政职权或法律授权,此处《补充协议》的签订表明双方已就权利义务转移达成一致。

  2. 争议焦点
    管委会以“华阳净水厂项目”替代原特许经营项目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撤回特许经营权,但双方未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天府海天主张管委会行为违法,要求按剩余15.5年经营期赔偿损失;管委会则可能以“公共利益需要”或“合同约定解除条件”为由抗辩。

二、法院判决依据与权利义务界定

  1. 管委会行为违法性
    法院判决确认管委会2024年12月31日作出的《解除合同决定》违法,依据可能包括:

    • 程序违法:行政机关单方解除合同需履行法定程序,如听证、协商等。若管委会未依法通知或听取天府海天意见,可能违反《行政许可法》第47条或《行政处罚法》第44条。
    • 实体违法:若合同未约定“同类项目替代”作为解除条件,或管委会未证明解除行为符合公共利益且无其他合理替代方案,可能构成滥用行政职权(《行政诉讼法》第70条)。
  2. 补偿方案撤销与赔偿金确定

    • 补偿方案撤销:法院撤销管委会2025年5月30日作出的《补偿方案》,可能因该方案未依法评估天府海天损失,或补偿标准显著低于市场价值,违反《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43条“公平合理补偿”原则。
    • 赔偿金计算:法院判令赔偿1.15亿元,可能基于以下逻辑:
      • 剩余经营期损失:按15.5年经营期计算预期收益,扣除运营成本后确定赔偿额。
      • 直接损失:包括已投入的建设成本、设备折旧等。
      • 公式示例:
      赔偿金 = (年均净利润 × 剩余经营期) + 直接损失 - 已获补偿  
      
      若年均净利润为700万元(1.15亿÷15.5年≈742万,此处为简化计算),则赔偿金覆盖了剩余经营期的预期收益。
  3. 权利义务界定

    • 管委会义务:支付赔偿金、承担诉讼费用,并可能需重新协商补偿方案(若上诉后判决被撤销或改判)。
    • 天府海天权利:获得赔偿后,需移交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产;若对赔偿金额不满,可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三、后续影响与法律建议

  1. 对海天股份的影响

    • 财务影响:若判决生效,1.15亿元赔偿金将显著增厚公司利润,但需关注款项回收风险(如管委会财政能力)。
    • 经营影响:失去特许经营权后,需评估是否参与新区其他环保项目投标,或通过诉讼主张优先续约权(若合同有约定)。
  2. 对管委会的启示

    • 程序合规性:单方解除行政协议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导致判决败诉。
    • 补偿合理性:制定补偿方案时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补偿标准与市场价值接轨。
  3. 对类似项目的警示

    • 合同条款设计:特许经营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解除条件、补偿标准及争议解决方式,减少模糊地带。
    • 风险防控:企业可要求政府方提供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或购买相关保险转移风险。

四、延伸思考:行政协议纠纷的解决路径

  1. 协商优先:行政协议纠纷中,双方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0条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由法院审查确认。
  2. 行政复议与诉讼:若协商无果,企业可选择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本案)。
  3. 赔偿与补偿的区别:
    • 赔偿: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如本案中的违法解除合同)。
    • 补偿:针对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如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财产)。
      本案中,法院同时适用赔偿与补偿逻辑,可能因管委会行为兼具违法性与公共利益属性,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

五、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本案凸显了行政协议中“程序正义”与“实体合理”的双重重要性。企业参与政府特许经营项目时,应:

  1. 审查合同条款:重点关注解除条件、补偿标准及争议解决方式。
  2. 留存证据:对政府方的通知、协商记录等书面材料妥善保管,以备诉讼之用。
  3. 及时维权:若认为政府行为违法,应在法定期限内(如行政诉讼6个月)提起诉讼,避免超过时效。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针对具体条款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