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未遂是否要认定-郝恺宁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受贿未遂应当依法认定,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下是对受贿未遂认定的全面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条款为受贿罪未遂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刑法》未直接对受贿罪未遂作出具体规定,但受贿罪作为故意犯罪的一种,同样适用该条款。

二、受贿罪未遂的认定标准

  1. 着手标准:

    • 受贿罪未遂的认定首先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着手实施受贿行为。这通常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开始索取或收受贿赂的具体行动,如主动向请托人明示或暗示索要财物,或与请托人就收受财物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沟通和安排。
  2. 未得逞标准:

    • 未实际取得财物是受贿未遂的关键特征。这里的“取得”意味着受贿人对财物建立了实际的控制和支配关系。如果行贿人已经将财物交付给受贿人,但受贿人尚未实际控制该财物(如因被纪委调查而未能占有),或者行贿人尚未交付财物,则可视为未得逞。
  3. 意志以外的原因:

    • 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导致受贿人未能实现受贿目的的各种客观情况,如被司法机关及时查处、行贿人反悔、第三人的阻止等。这些原因必须是非受贿人主动放弃或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三、受贿罪未遂的司法实践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受贿犯罪未遂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 行为实施程度: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已经开始实施受贿行为,如索取或收受财物的具体行动。
  • 财物控制状态:受贿人是否已实际控制或支配了财物。如果财物尚未交付或交付过程中被中断,且受贿人未实际控制,则可能构成未遂。
  • 利益谋取情况:虽然受贿罪的核心在于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在未遂形态下,这一要素可能不是决定性的。然而,如果受贿人已经开始为他人谋取利益,这可以作为认定其受贿故意和行为的辅助证据。

四、受贿罪未遂的量刑考量

对于受贿罪未遂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受贿金额:虽然未遂,但依据意图收受或实际控制的财物价值确定量刑幅度,并在此基础上考虑未遂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
  • 犯罪情节:包括受贿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潜在危害、受贿领域的重要性、是否影响公共事务公正执行等。
  • 悔罪表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如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等,可作为量刑时的参考因素。

五、实例分析

以国家工作人员甲为例,甲意图收受50万元好处费以利用职务之便为乙谋取工程承包项目。虽约定了收钱时间和地点,但在收取贿赂款途中被纪检监察机关抓获,未能实际取得款项。此案例中,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未遂,因其已着手实施受贿行为但未成功获取财物。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受贿金额(数额巨大)、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因素,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结与建议:

受贿罪未遂的认定需要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对于涉嫌受贿罪未遂的案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全面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