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既遂未遂认定-李永慧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刑事辩护

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主要依据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财物。若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控制了他人财物,则构成受贿罪既遂;若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财物,则属于受贿罪未遂。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受贿罪既遂的认定

  1. 实际控制财物的标准:

    • 受贿罪既遂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贿赂财物。这里的“实际控制”不仅指物理上的占有,更包括行为人能够自由支配、使用或处分该财物。
    • 例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行贿人给予的银行卡,并设置了密码,能够随时支取卡内资金,此时即构成受贿罪既遂。
  2. 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的一致性:

    • 行为人必须具有受贿的故意,即明知是贿赂而收受,并且意图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 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收受财物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已经完成,即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
  3. 法律后果:

    • 一旦构成受贿罪既遂,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具体刑罚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二、受贿罪未遂的认定

  1. 未能实际控制财物的情形:

    • 如果行为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贿赂财物,如被及时发现、财物被追回等,则构成受贿罪未遂。
    • 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行贿人给予的财物时,被当场抓获,财物被追回,此时即构成受贿罪未遂。
  2. 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的不一致性:

    • 行为人虽然具有受贿的故意,并且可能已经着手实施收受财物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即财物未处于其实际控制之下。
  3. 法律后果:

    • 对于受贿罪未遂,行为人可能面临比既遂较轻的刑事处罚,具体根据未遂的程度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构成未遂,行为人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特殊情形的认定

  1. 通过第三人收受财物:

    • 如果行为人通过第三人收受财物,并且第三人按照行为人的意愿成功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且行为人实际控制了这些财物,则应认定为既遂。
    • 若第三人未能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虽然交付但行为人拒绝接收或未能实际控制,则应认定为未遂。
  2. 以转账方式收受财物:

    • 当行贿人通过转账方式给予财物,并且行为人的账户实际收到了款项并能够自由支配时,应认定为既遂。
    • 如果转账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行为人未能实际控制款项(如银行系统故障、账户被冻结等),则应认定为未遂。

四、法律建议

  1. 增强法律意识:

    • 国家工作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受贿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
  2. 完善监督机制:

    • 相关部门应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受贿行为的发生。
  3. 积极配合调查:

    • 如果涉嫌受贿犯罪,行为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实际操作中,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