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的规定有哪些-张征杰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侵权纠纷

食品留样的规定主要涉及留样目的、留样主体、留样要求、留样时间及记录等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1. 留样目的:

    • 食品留样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追溯问题源头,明确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留样主体: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等,均需要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3. 留样要求:

    • 留样量: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
    • 留样容器:留样容器应专用、清洁、无污染,并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信息。
    • 留样环境:留样食品应存放在0-10℃的冷藏条件下,以防止食品变质。
  4. 留样时间:

    • 留样食品应保存48小时以上,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进行检验检测。在留样期间,应定期检查留样食品的状态,确保其未发生变质或污染。
  5. 留样记录:

    •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留样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这些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6. 法律责任:

    • 如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留样或留样不符合要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反食品留样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