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孙永旭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侵权纠纷

《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主要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条款核心内容

该条款旨在保护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防止经营者通过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具体来说,它禁止了经营者以下几种行为:

  1. 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等方式,剥夺或限制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如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
  2. 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等方式,减轻或免除自己因违约、侵权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加重消费者责任: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等方式,增加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4. 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如网络技术、电子设备等)强制消费者进行交易。

二、条款适用场景

该条款适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网络购物等。在这些交易活动中,经营者如果使用了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就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三、法律后果

如果经营者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将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行政处罚:根据《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民事赔偿:如果经营者的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民事赔偿。
  3. 信誉受损: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还可能损害其商业信誉,影响其长期发展。

四、实际案例与解读

案例:某电商平台在用户注册时,要求用户同意一份格式合同,其中包含“本平台对因网络故障、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款。后来,该平台因系统维护导致服务中断,给部分用户造成了损失。用户要求平台赔偿,但平台以格式合同中的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解读:在这个案例中,电商平台的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属于“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情形,违反了《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的规定。因此,该条款是无效的,电商平台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用户的损失。

五、建议与提醒

  1. 消费者:在签订格式合同或接受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发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应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
  2. 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平、合理的格式条款。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使用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

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或者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