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五险交三险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只交三险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全部五项社会保险费用,这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五险的具体内容。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者在面临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时提供全面的经济补偿和救助保障。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由上述五种保险组成的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旨在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具体来说,各项保险的缴纳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未缴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不强制要求缴纳全部五险。但这与用人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形是不同的。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只给员工交三险,这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若因此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我建议您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其依法缴纳全部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