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诈骗判刑过现在又诈骗要重判吗-王国江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刑事辩护

结论:您之前因诈骗被判刑,现在又实施诈骗行为,确实存在被重判的可能性,但具体是否重判以及重判的程度,需根据您是否构成累犯、诈骗金额、犯罪手段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是否构成累犯

  1. 一般累犯: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 处理:若您前次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且在五年内再次犯诈骗罪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即构成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在法定刑幅度内,您可能会面临相对较重的刑种或较长刑期。
  2. 特别累犯:

    • 特别累犯主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诈骗罪不适用特别累犯的规定。

二、数罪并罚原则

若您在服刑期间或刑罚执行完毕后再次实施诈骗犯罪,且不构成累犯,或者除了新犯的诈骗罪外,还有其他未判决的犯罪,那么将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执行的刑罚。

  •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例如,若您首次诈骗被判2年,再次诈骗被判3年,且不构成累犯,那么最终执行刑期将在3年至5年间。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并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附加刑的并罚:若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同类附加刑合并执行,不同类则分别执行。

三、其他影响因素

  • 诈骗金额:诈骗金额的大小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诈骗数额较大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犯罪手段:使用更加恶劣或狡猾的犯罪手段,如伪造文件、冒充身份等,可能会加重刑罚。
  • 自首或立功情节:若您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被害人损失是否得到弥补:若您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四、具体建议

  1.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争取从宽处理。
  2. 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若可能,应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以减轻自己的罪责。
  3. 寻求法律帮助:面对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您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案情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综上所述,您之前因诈骗被判刑,现在又实施诈骗行为,确实存在被重判的可能性。但具体是否重判以及重判的程度,需根据您是否构成累犯、诈骗金额、犯罪手段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因此,我建议您尽快向我详细描述案情,以便我能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