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肇事者已成年被执行没有结婚没有财产,监护人有义务吗”,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所明确规定的。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提出的具体情境进行分析。虽然肇事者在被执行时已经成年,但关键在于侵权行为发生时他是否未成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侵权行为发生时肇事者不满十八周岁,而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被侵权人仍然有权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监护责任的承担并不因侵权人成年而免除。
然而,在实际赔偿过程中,如果侵权人(即已成年的肇事者)拥有财产,那么赔偿费用应首先从其财产中支付。如果侵权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那么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支付。这是法律对于监护人责任的具体细化,既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了侵权人的实际情况。
针对您提到的“肇事者已成年被执行没有结婚没有财产”的情况,如果侵权行为发生时肇事者确实未成年,那么监护人仍然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肇事者没有财产,因此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监护人支付。当然,如果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其侵权责任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减轻责任的情形较为少见,且需要监护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
综上所述,即使肇事者已经成年且没有财产,如果侵权行为发生时他未成年,监护人仍然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责任是法定的,不因侵权人的成年或财产状况而免除。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应依法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并确保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