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无营运证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交强险(强制险)的赔偿规则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交强险的法定赔偿范围与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交强险赔偿对象为“被保险机动车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无营运证对交强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公司追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若驾驶人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如无网约车运输证且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可在赔偿后向侵权人(车主或驾驶人)追偿。
实务提示:此规定可能间接影响车主最终承担的赔偿金额,但不影响交强险对受害人的初始赔偿义务。
建议行动:
风险提示:无营运证营运可能面临交通部门行政处罚(如罚款、扣车),但此与交强险赔偿是独立法律关系,需分别处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