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类检察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如何界定-牟德栋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公司事务

市场秩序类检察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界定,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法律规范及公共利益保护需求,从以下角度综合分析并明确诉讼请求范围:

  1. 诉讼请求的法定性基础
    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市场秩序类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需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止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法定目标为核心。例如,若案件涉及虚假宣传,诉讼请求可包括“要求被告停止虚假宣传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公共利益损失”等。

  2. 诉讼请求的公共利益指向性
    与私益诉讼不同,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需直接关联公共利益受损事实。例如:

    • 若市场秩序混乱导致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受损(如价格欺诈、质量缺陷),诉讼请求可包括“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建立补偿机制”“修复市场信用”等;
    • 若垄断行为破坏行业公平竞争(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请求可包括“要求被告停止垄断行为”“恢复市场竞争状态”“赔偿行业损失”等。
  3. 诉讼请求的可执行性与具体性
    诉讼请求需明确、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模糊表述。例如:

    • 禁止性请求:明确要求被告停止特定违法行为(如“禁止在销售中虚构原价”);
    • 行为性请求:要求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如“召回问题产品”“完善质量检测流程”);
    • 赔偿性请求:若公共利益受损可量化(如消费者多支付的价款、行业因垄断减少的利润),可主张赔偿,但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
  4. 诉讼请求的预防性功能
    在市场秩序类案件中,若违法行为存在持续或扩大风险,诉讼请求可包含预防性内容。例如:

    • 要求被告制定合规制度(如“建立反垄断合规审查机制”);
    • 要求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如“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告开展专项检查”)。
  5. 诉讼请求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若行政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需避免重复,可聚焦于“填补行政处罚未覆盖的公共利益损害”(如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行业声誉修复)或“强化行为禁止效力”(如申请法院对行政处罚决定中的禁止性条款出具司法确认书)。

实务建议:

  • 界定诉讼请求时,需结合案件证据(如市场调查报告、消费者投诉记录、专家意见等)证明公共利益受损范围及程度;
  • 参考同类案例判决,确保诉讼请求符合司法实践标准;
  • 若涉及跨领域问题(如数据垄断与消费者隐私保护交叉),可联合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增强诉讼请求的合理性。

如有具体案件事实或证据材料,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为您分析诉讼请求的优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