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能否要回款项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资金性质(借款/赠与)、是否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资金性质为借款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若您能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如对方明确表示“借”或“会还”),则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全部款项。即使对方已婚,其个人债务仍需以个人财产偿还,与配偶无关。
若资金性质为赠与
若对方配偶主张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除外。若您赠与的财物属于对方个人财产(如您明确表示只赠与对方一人),其配偶无权要求返还;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您未明确表示赠与对象),其配偶可能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一半。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证据为您制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