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中被执保怎么应对案件-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30 行政纠纷

在案件审理中被采取保全措施(执保)时,可按以下步骤应对:

  1. 及时了解保全的具体内容与依据
    首先需明确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具体类型(如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保全范围(如冻结银行账户金额、查封房产等)及法律依据。可通过联系法院承办法官或查阅案件卷宗,确认保全裁定书内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保全错误(如超标的保全、保全对象错误等)。若发现保全措施超出必要范围,可立即提出书面异议。

  2. 评估保全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并制定应对策略

    • 若保全措施合法且必要:需配合法院执行,但可主动与对方协商解除或部分解除保全(如提供等值担保物替换被冻结财产)。例如,企业账户被冻结导致经营困难时,可申请用房产或第三方保证函置换冻结资金。
    • 若保全存在错误或滥用权利: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需提交证据证明保全行为违法(如保全财产价值远超诉讼请求金额),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若对裁定不服,可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 通过法律程序推动案件进展以解除保全
    保全措施通常与案件实体审理结果挂钩。若希望彻底解除保全,需积极推进案件诉讼进程:

    • 加快举证与答辩:在保全阶段可主动提交反驳证据,削弱对方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促使法院尽快判决并驳回对方保全申请。
    • 申请反担保解除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若能提供与保全标的等值的担保(如现金、房产、银行保函),可申请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 推动调解或和解:若双方存在协商空间,可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解除保全,降低诉讼成本与时间消耗。
  4. 防范保全可能引发的衍生风险

    • 企业账户冻结风险:若公司账户被冻结,需立即调整资金使用计划,优先保障员工工资、税款等必要支出,避免因账户长期冻结引发连锁违约。
    • 信用记录影响:保全信息可能被录入征信系统,需在案件结束后及时要求法院出具《解除保全裁定书》并更新征信记录。
    • 恶意保全追责:若对方存在恶意保全(如明知诉求无依据仍申请保全),可在案件结束后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起诉对方赔偿因保全造成的损失(如资金占用利息、经营损失等)。

提示:保全措施的应对需结合案件实体争议与程序策略,建议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方案。若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