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年满18周岁但仍在上学是否继续发放-吕良勇律师|法行宝
2026-03-28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年满18周岁但仍在上学是否继续发放抚恤金”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抚恤金的发放是基于供养亲属是否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以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如果其年满18周岁且未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上学。这里的关键在于“仍在上学”这一状态。根据相关规定的精神,如果供养亲属虽然年满18周岁,但因为仍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如高中、大学等),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那么他们仍然可以被视为需要供养的亲属,因此应继续享受抚恤金待遇。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每年对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条件进行验证。在这个过程中,供养亲属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在校证明、学生证等,以证明其仍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如果未能提供这些证明材料,或者不符合继续享受抚恤金的其他条件,那么抚恤金可能会被停止发放。

综上所述,对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年满18周岁但仍在上学的情况,如果其仍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那么应继续享受抚恤金待遇。但为了确保抚恤金的持续发放,供养亲属需要每年按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