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棋牌室也够成开设赌场罪吗-李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28 刑事辩护

结论:开设棋牌室本身不一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关键在于其运营方式和目的。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情形

  1. 正常娱乐目的:

    • 如果棋牌室仅提供正常的娱乐场所和服务,如按小时收取场地费、茶水费等,并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那么其运营行为是合法的,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 例如,一些社区棋牌室,主要供居民休闲娱乐,收取的费用仅用于维持日常运营,这种情形下不构成犯罪。
  2. 合法经营且小额娱乐:

    • 棋牌室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
    • 参与人员多为附近居民或熟人,进行的是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如象棋、围棋等智力游戏,不涉及大额金钱交易或赌博活动。

二、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情形

  1. 以营利为目的且组织程度高:

    • 棋牌室经营者明确以营利为目标,长期组织固定的赌博群体,提供专门的赌博场地、赌具等。
    • 按照赌博输赢的一定比例抽取费用作为盈利来源,即存在抽头渔利行为。
    • 例如,一些棋牌室设置专门的赌博区域,提供麻将、扑克牌等作为赌博工具,并抽成获利,这种情形下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2. 赌资数额较大或参赌人数众多:

    • 赌博活动中涉及的赌资数额达到或超过当地司法实践中的标准。
    • 参与赌博的人数较多,情节严重,如累计赌资达到数十万元,或长期有大量人员参与赌博。
    • 在这种情况下,棋牌室的行为可能被视为组织赌博活动,从而构成开设赌场罪。
  3. 利用网络开设赌博平台:

    • 如果棋牌室利用互联网平台搭建虚拟的“棋牌室”组织赌博活动,招募会员进行网络棋牌类赌博,并从中获取利益,如抽成获利,这种情形下也构成开设赌场罪。

三、量刑标准

  • 情节较轻: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定通常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违法所得数额以及开设赌场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等。具体而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形,一般会被视为情节严重。

四、法律建议

  1. 合法经营:确保棋牌室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
  2. 明确目的:棋牌室的主要经营目的应是提供娱乐场所和服务,而非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组织赌博活动。
  3. 避免大额交易:不要涉及大额金钱交易或赌博活动,以免触犯法律。
  4. 咨询法律意见:如果您对棋牌室的合法运营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开设棋牌室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