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入职一年没有年假是否合法”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是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这里的“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因此,如果您已经累计工作满1年,那么您是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年休假的具体天数。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这些天数是根据您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与您当前所在的用人单位无关。
然后,关于入职新单位后年休假的享受问题。如果您新进用人单位且已经符合连续工作满1年的条件,那么您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将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或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以及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但请病假超过一定天数的职工,是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但这些情况并不适用于您目前所描述的“入职一年没有年假”的情形。
最后,关于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是法律对职工权益的保障,用人单位必须遵守。
综上所述,如果您已经累计工作满1年且没有上述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况,那么您入职一年没有年假是不合法的。您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请求,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这些义务,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