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逝者生前赠与的定期存折如何公证,以及是否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逝者生前赠与的定期存折的公证问题。如果逝者在生前已经明确将定期存折赠与给某位特定的人,并且这一赠与行为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如书面赠与协议、见证人证言等),那么在逝者去世后,该定期存折通常应视为已赠与财产,不属于遗产范畴。然而,为了确保这一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您在逝者去世后,携带相关赠与证据和逝者的死亡证明等文件,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书,以证明该定期存折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
接下来,关于是否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逝者(即定期存折的原所有人)在生前已经将存折赠与给他人,并且这一赠与行为已经得到公证确认,那么该存折就不再属于逝者的遗产,因此也就不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
但是,如果逝者生前并未明确赠与该定期存折,或者赠与行为未得到合法确认,那么该存折将作为逝者的遗产进行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逝者的子女先于逝者去世,且逝者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父母等),那么逝者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即逝者的侄子女、外甥子女等)将有权代位继承该遗产,包括该定期存折。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注意一点,即关于存款继承的新规。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等制定的《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继承人支取被继承人遗留存款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以下,不用办理继承公证,只需向金融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后,即可直接支取。如果存款超过5万元,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继承公证。
综上所述,对于逝者生前赠与的定期存折的公证问题,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证据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对于是否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则需要根据逝者的具体情况和继承法规进行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