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后面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需要盖骑缝章,需分情况讨论:
从合同严谨性角度
若合同涉及重大交易、长期合作或高风险领域(如建设工程、融资租赁等),建议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骑缝章的作用是确保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防止被篡改或替换,尤其在多页附件中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例如,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若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替换为虚假主体信息,骑缝章可有效证明附件的真实性。
从法律强制性角度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骑缝章,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若合同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附件需加盖骑缝章”,则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未履行可能构成违约。
从实务风险角度
若合同相对方为陌生主体或存在信用风险,建议加盖骑缝章以降低纠纷风险。例如,在买卖合同中,若卖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篡改(如注册资金虚增),买方可能因无法证明附件真实性而承担不利后果。此时,骑缝章可作为辅助证据,结合其他材料(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增强证明力。
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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