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付不起 出租人请求租金可以退车吗-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合同纠纷

结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若承租人付不起租金,出租人请求支付租金时,一般不可以直接退车,但可通过合法途径收回租赁物,且退车或收回租赁物并不免除承租人支付欠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1.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性质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这种合同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购买并交付租赁物,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
  2. 出租人请求支付租金与退车的关系

    • 当承租人付不起租金时,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出租人可以直接要求退车。退车通常不是出租人直接行使的权利,而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等来实现。
  3. 出租人收回租赁物的合法途径

    • 如果承租人严重违约,如长期拖欠租金,出租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如通知承租人、给予合理的宽限期等。
    • 在收回租赁物后,出租人通常需要通过拍卖或变卖租赁物来优先受偿,以弥补因承租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拍卖或变卖所得不足以覆盖欠付租金和其他费用,出租人仍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剩余部分。
  4. 退车或收回租赁物不免除承租人义务

    • 即使出租人收回了租赁物或承租人选择了退车,这并不意味着承租人的支付义务就此免除。承租人仍需支付欠付的租金、违约金以及其他因违约所产生的费用。
  5.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确实无法继续支付租金,应尽早与出租人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协商延期支付、部分减免租金或转让租赁物等。
    • 对于出租人而言,在行使收回租赁物的权利时,应确保遵循法定程序,避免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考虑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以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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