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审判中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撤诉如何制作文书-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行政纠纷

在行政审判中,若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申请撤诉,需制作撤诉申请书及法院裁定书,具体文书制作要点如下:

一、撤诉申请书制作要点

  1. 标题与称谓

    • 标题为“撤诉申请书”,称谓为“XX人民法院”(需写明具体法院名称)。
  2. 申请人信息

    • 明确原告姓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如为法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若原告委托代理人,需注明代理人姓名、律所及联系方式。
  3. 案由与请求

    • 写明案件编号(如“(202X)X行初XX号”)及案由(如“不服XX行政处罚决定案”)。
    • 明确请求事项:“申请人现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协议,特申请撤回本案起诉”。
  4. 事实与理由

    • 简述案件背景(如行政行为内容、起诉理由)。
    • 重点说明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如补偿金额、权利义务分配等),并附协议复印件作为附件。
    • 强调撤诉系自愿行为,无胁迫或重大误解,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5. 结尾与签署

    •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
    • 若为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法院裁定书制作要点(法院依职权制作)

  1. 标题与案号

    • 标题为“XX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与撤诉申请书一致。
  2. 当事人信息

    • 列明原告、被告(行政机关)、第三人的姓名/名称及基本信息。
  3. 案件审理经过

    • 简述原告起诉时间、诉讼请求、被告答辩情况及第三人参与诉讼情况。
  4. 法院审查意见

    • 确认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事实,并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自愿。
    •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5. 裁定结果

    • 明确表述:“准许原告XX撤回起诉”。
    • 若案件涉及诉讼费用,需注明“案件受理费XX元,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XX负担”。
  6. 权利告知

    • 写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或“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级别管辖确定)。
  7. 签署与日期

    • 审判长、审判员签名,加盖法院公章,并注明日期。

三、注意事项

  1. 协议合法性审查

    • 法院需审查和解协议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公共利益,否则可能不予准许撤诉。
  2. 撤诉后不得重复起诉

    •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告撤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 第三人权利保障

    • 若第三人反对撤诉,法院需结合协议内容及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准许。
  4. 文书送达与归档

    • 撤诉申请书需由原告提交法院,法院裁定书需送达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并归入案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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