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一定要答复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是否一定要答复”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确实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做出答复。

具体来说,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行政机关提出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时,行政机关有义务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答复。这个答复可能包括多种情况,比如:

  1. 如果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已经主动公开,行政机关会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如果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行政机关会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如果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行政机关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 如果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会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如果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行政机关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会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申请人所申请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会对可以公开部分提供给申请人,并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答复的期限方面,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会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通常会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20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行政机关会延长答复期限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因此,依申请公开是一定要答复的,这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比如未收到答复或答复不满意等,都可以进一步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投诉。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