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需分情况讨论,且加班工资不包含当天原本应发的工资,具体如下:
法定休假日(如春节初一至初三)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此处的三倍工资是额外支付的,不包含当天原本应发的日工资。例如,若劳动者日工资为200元,春节初一加班,则当天应得工资为200元(日工资)+600元(3倍加班工资)=800元。
休息日(如春节初四至初七,若未调休)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此处的两倍工资同样是额外支付的,不包含当天原本应发的日工资。若劳动者日工资为200元,且初四至初七未调休,则每天应得工资为200元(日工资)+400元(2倍加班工资)=600元。
额外说明:
建议:若您遇到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具体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