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陪产假开始时间以及陪产假与法定节假日重合的问题,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陪产假的开始时间,一般来说,男方的陪产假通常可以在产妇分娩当日起开始计算。不过,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能会根据地方性法规和单位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单位可能允许在产妇分娩后的几天内开始申请陪产假,比如您提到的分娩六天后开始申请,这并非绝对不可行,但关键是要看单位的具体规定。只要单位允许,并且符合地方性法规,男方是可以在产妇分娩后的合理时间内开始休陪产假的。
接下来,关于陪产假与法定节假日重合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关注的情况。根据一些地方性法规,比如《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配偶陪产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如果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陪产假是可以顺延的。举个例子,如果配偶的陪产假是从6月3日开始,正常情况下10天陪产假应该到6月12日结束,但如果期间遇到了端午节这样的法定节假日,那么陪产假就会顺延一天,到6月13日结束。
至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配偶在正常休陪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来发放的,也就是说,休陪产假是不会扣工资的。
综上所述,陪产假的开始时间一般是从产妇分娩当天开始计算,但具体要看单位规定和地方性法规;如果陪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可以顺延的;并且,休陪产假期间工资是正常发放的。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