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后再审影响执行吗 法律依据-封国强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二审后再审一般不影响执行,但存在特定情形时会中止执行。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一般原则:再审不影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再审程序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被中止。再审程序的启动,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程序,其目的在于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再审审查期间,原判决、裁定通常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影响其执行。

二、特定情形:再审会中止执行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使得再审程序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 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法院认为再审案件需要中止执行原判决、裁定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这通常发生在再审审查过程中,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可能存在错误,且继续执行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时。

  2. 当事人申请且法院同意: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原判决、裁定,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继续执行可能会给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的申请有理有据,也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3. 特定类型案件不中止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即使进入再审程序,也可以不中止执行。这是因为这些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中止执行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困难。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及时沟通:如果当事人认为再审程序可能会影响其权益,应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再审程序的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可能中止执行原判决、裁定。

  2. 准备证据:如果当事人希望申请中止执行原判决、裁定,应提前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继续执行可能会给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 遵守法律程序:无论是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还是当事人申请中止执行,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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