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和人力资源部签合同的属于什么类型”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人力资源部所代表的企业之间的具体用工关系和合同内容。以下是一些详细的解释和归纳:
一、劳动合同类型
全日制劳动合同:
- 如果您与人力资源部所代表的企业建立了全日制劳动关系,即您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全职为企业工作,那么您签订的合同通常是全日制劳动合同。
- 这种合同会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关键条款。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 如果您以非全日制的形式为企业工作,比如兼职或临时工,那么您签订的合同可能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 这种合同通常更加灵活,可能只涉及工作时间、报酬等基本条款。
二、特殊用工形式下的合同
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平台网约工、外卖骑手等),企业应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如果您属于这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并且与人力资源部所代表的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您签订的合同就是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
书面协议:
- 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企业可以与其订立书面协议。
- 这种协议的内容可能包括订单推送与确认、报酬、服务时间与休息、职业保障等事项,但不像劳动合同那样全面和具有强制性。
三、合同签订的原则和要求
- 无论您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合同,都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 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 这有助于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总结:和人力资源部签合同的类型主要取决于您与企业的具体用工关系和合同内容。如果您与企业建立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您签订的合同通常是劳动合同;如果您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并且与企业的关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那么您签订的合同可能是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如果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则可能签订书面协议。无论哪种情况,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