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儿女读书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需要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意味着,作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确保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也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对违法违规导致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问责。
如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甚至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因此,不让儿女读书不仅剥夺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能够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和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