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调解法律依据-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行政纠纷

当场调解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这些法律依据的详细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 该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解释: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将不予处罚;如果调解失败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则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民事争议。
  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 该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
    • 解释:这一条款详细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处理特定类型的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可以进行调解的条件和程序。特别地,它明确指出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如果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了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也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

当场调解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 适用条件:当场调解通常适用于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且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的治安案件。
  • 程序:在当场调解时,公安机关会记录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制作调解协议书(除非现场录音录像中已明确记录)。调解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注意事项:

  • 当场调解并不适用于所有治安案件,特别是那些情节严重、事实不清或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案件。
  • 在进行当场调解时,公安机关应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调解失败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如有任何关于当场调解或相关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