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共同被告中一人上诉,对没上诉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执行,但需分情况讨论。
- 上诉不影响未上诉方判决效力及执行申请权(一般情况)
- 在民事诉讼中,共同被告中一人上诉,并不影响未上诉的被告所涉判决部分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未上诉的被告所涉判决部分已经生效,即该部分判决具有了法律上的确定力和执行力,那么胜诉方有权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未上诉的被告。例如,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法院判决共同被告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未上诉而乙上诉,在甲所涉判决部分生效后,胜诉方可以就甲应承担的部分申请执行。
- 上诉导致整个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时的特殊情况
- 如果共同被告中一人的上诉导致整个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且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作出终审判决,那么在二审判决生效前,不能依据一审判决对未上诉的被告申请执行。因为二审判决是对整个案件的最终裁决,只有二审判决生效后,才能确定各被告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在共同借款合同纠纷中,一审判决共同被告丙、丁共同偿还借款,丙上诉后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在二审判决生效前,不能依据一审判决对未上诉的丁申请执行。
- 申请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 申请执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胜诉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并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对未上诉的被告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