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报告再谈医疗纠纷 未尽告知义务致患者损害如何定性-李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医疗纠纷

结论概述: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未尽告知说明义务致患者损害构成侵权。这一结论明确了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的告知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对妥善化解医患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从法律定性、涉及法律条文、可能的法律后果及对公众的启示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法律定性:

    • 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义务向患者充分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及后果等信息。这是基于患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法律要求。
    • 若医疗机构未尽告知说明义务,导致患者在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治疗,并因此遭受损害,医疗机构的行为构成侵权。这种侵权行为可能涉及对患者生命权、健康权或身体权的侵害。
  2. 涉及法律条文:

    • 《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侵害患者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中,未尽告知说明义务导致患者损害,是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情形。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也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可能的法律后果:

    • 民事赔偿:医疗机构因未尽告知说明义务致患者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患者因治疗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行政处罚:医疗机构还可能面临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 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构成犯罪(如医疗事故罪),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4. 对公众的启示:

    • 增强法律意识:患者应了解自己在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并在接受治疗前要求医疗机构充分告知相关信息。
    • 积极维权:若患者认为医疗机构未尽告知说明义务导致自己遭受损害,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促进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及的“专家论证+司法审查”新机制,为破解复杂医疗纠纷专业判断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这一机制有助于确保医疗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提高司法效率。
  •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告知义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确保在医疗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和监督,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 以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案例为鉴,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得到保障。
  • 患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接受治疗前要求医疗机构充分告知相关信息,并在遭受损害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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