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强制执行能和解协议吗-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行政纠纷

二次强制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达成和解协议,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执行和解”。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阐述:

一、执行和解的合法性

  1. 法律依据:

    • 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身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明确允许和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双方仍有权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和解内容:

    • 执行和解协议通常会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方式、期限、数额等内容进行变更或重新约定。例如,将原本要求一次性支付的款项变更为分期支付,或对还款的具体时间进行重新安排等。

二、执行和解的程序与效力

  1. 达成协议:

    •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请求法院组织调解以促成和解。无论哪种方式,一旦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双方都应按照协议内容来履行。
  2. 执行程序的中止或终结:

    • 如果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和解协议,并且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法院会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这有助于减轻被执行人的压力,并促进案件的和平解决。
  3. 恢复执行的可能性: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此时,执行和解协议中已经履行的部分会被扣除,未履行的部分将继续执行。

三、执行和解的注意事项

  1. 权衡利弊:

    • 在考虑和解时,双方当事人应谨慎权衡利弊,确保和解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且有效。特别是要注意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方式、期限和数额等关键条款,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 和解协议的明确性:

    • 和解协议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履行方式、期限、数额等关键内容,以确保双方对协议的理解一致,减少后续争议的可能性。
  3. 遵守法律原则:

    • 无论何种形式的和解,都必须确保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和解将无效。

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在执行和解过程中,发现原生效法律文书存在错误或新的证据出现,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再审或上诉,以寻求判决的变更或撤销。然而,这并不是和解程序,而是法律救济程序。

举例说明:假设甲因乙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了胜诉判决。在执行阶段,乙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此时,甲和乙可以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乙分期支付款项。如果乙按照协议履行了义务,甲可以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如果乙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甲则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综上所述,二次强制执行阶段仍然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并非强制执行的必然结果,而是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以确保案件的和平解决。如果你在执行和解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