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询问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发布部门,该条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具体来说,该条例在2007年12月7日经过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2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正式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个条例的制定,主要是为了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并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它详细规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天数、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以及单位在安排年休假和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条例情况方面的职权,以及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年休假权利方面的作用。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让您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发布部门及其相关内容有更清晰、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