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没给自己续签合同要赔偿吗-孙涛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合同纠纷

关于人资没给自己续签合同是否要赔偿的问题,结论前置如下:

  1. 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或拒绝续订,以及违法不续签,则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2.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则无需赔偿。

详细分析如下:

一、需要赔偿的情况

  1. 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

    • 当用人单位提出的续订劳动合同条件低于原合同(如降低薪资、改变工作地点至不便之处等),且劳动者因此不同意续订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示例:若原合同薪资为每月8000元,续订时用人单位提出降至7000元,劳动者因此拒绝续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拒绝续订:

    • 若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论原因如何,均视为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示例: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不再续签,且未提出任何续订条件,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违法不续签:

    • 在劳动者不存在法定可解除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示例:劳动者无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续签,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二、无需赔偿的情况

  •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
    • 若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如保持或增加薪资、改善工作条件等)来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出于个人原因拒绝续订,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示例: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合同,薪资保持不变或有所增加,但劳动者因个人发展原因拒绝续订,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 经济补偿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计算,且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特别提醒:

  • 对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可解除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人资没给自己续签合同是否要赔偿,应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