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双倍工资一般是指哪几天-赵君男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劳动纠纷

过年的双倍工资一般指的是春节法定休假日期间工作的工资报酬,具体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以下是详细解释:

  1. 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的区别:

    • 法定休假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春节的法定休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在这三天里,如果劳动者被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通常所说的“三倍工资”。不过,这里的三倍工资已经包含了原本的一倍工资,所以实际额外支付的是两倍工资,但表述上我们常说“三倍工资”以强调其高于日常工资的水平。
    • 休息日:春节假期中,除了法定休假日外,还有调休的休息日。在休息日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则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双倍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双倍工资”是针对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的情况,与法定休假日的“三倍工资”是不同的。
  2. 具体计算方式:

    • 法定休假日:以劳动者日工资为基准,乘以3(包含原本的一倍工资,实际额外支付两倍)。例如,如果劳动者日工资为200元,那么在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工作,每天应得600元。
    • 休息日:以劳动者日工资为基准,乘以2(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例如,如果劳动者日工资为200元,且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那么每天应得400元。
  3.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在春节期间工作时,应明确区分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 劳动者在春节期间工作后,应保留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和工资支付凭证,以便在发生争议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在春节期间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结来说,过年的双倍工资(实际指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三倍工资”中的额外两倍部分,以及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时的“双倍工资”)主要涉及春节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的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