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是母亲吗-孟令燕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婚姻家庭

孩子的监护人当然可以是母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是基于身份关系对未成年子女的专属权利义务,具有当然性、法定性和优先性。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包括母亲和父亲,都是其天然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具体来说,只要母亲有监护能力,且未成年人的父亲没有丧失监护权(例如因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被依法撤销监护权等情况),母亲就应当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会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依次担任监护人。如果这些近亲属也没有监护能力或者不愿意担任监护人,还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虽然小丽、小轩的祖父母因监护权问题与母亲刘某产生了纠纷,但法院最终还是认定刘某作为母亲,在小丽、小轩的父亲去世后,仍然具有监护能力,因此应当由刘某担任监护人。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法院也促使双方达成了由祖父母抚养至十八周岁的抚养协议,但这并不改变刘某的监护人地位。

综上所述,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是母亲,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只有在母亲没有监护能力或者丧失监护权的情况下,才会考虑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