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撤销赠与规定-王玖玖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婚姻家庭

关于《民法典》中撤销赠与的规定,主要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形,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任意撤销

  1. 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意味着,只要赠与的财产尚未实际交付或权利尚未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就有权反悔并撤销赠与。
    • 举例:甲答应送给乙一台电脑,但尚未交付。在电脑交付之前,甲有权撤销这一赠与。
  2. 限制情形

    • 并非所有赠与都可以任意撤销。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的规定。
    • 举例:某企业与灾区签订的捐赠救灾物资合同,即使物资未交付,也不能随意撤销;甲将房产赠与乙并办理了公证,甲也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法定撤销

  1. 法律依据与撤销事由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举例:如果乙严重侵害了甲或甲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乙对甲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或者乙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甲都有权撤销赠与。
  2. 撤销权行使主体及时效

    • 一般情况下,由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若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时效为六个月。
    • 举例:如果甲因乙的违法行为死亡,甲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三、其他相关情形

  1. 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的处理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举例:如果甲在承诺捐赠后遭遇重大经营危机面临破产,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2. 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撤销

    • 同居关系中的赠与能否撤销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就对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撤销。但在特定情形下,如赠与物尚未交付、赠与附义务且受赠人不履行等,赠与人有可能撤销赠与。
    • 举例:如果甲和乙是同居关系,甲赠与乙一辆车但尚未交付,甲有权撤销赠与;如果甲赠与乙的钱是用于乙完成学业,但乙未按照约定完成学业,甲也有权撤销赠与。

总结与建议:

  • 赠与行为在《民法典》中虽然原则上可以自由进行,但在特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撤销的。无论是任意撤销还是法定撤销,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 在进行赠与行为时,双方都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赠与的条件和义务,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赠与撤销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