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辞职去当兵是否可以回原单位”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入伍前的工作单位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如果您入伍前是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且与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八章第50条的规定,您在退出现役后是有权选择复职复工的。这意味着,在您完成兵役服务后,原工作单位应当满足您的复职复工要求,让您能够回到原来的岗位继续工作。
其次,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如果他们入伍前有工作单位,同样也享有复职复工的权利。而且,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复职后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这为您的权益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然而,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您在入伍前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且没有保留复职复工的约定,那么您在退役后可能就无法直接回到原单位工作了。此外,如果原单位在您入伍期间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破产、重组等,也可能影响到您复职复工的可能性。
因此,我建议您在入伍前与原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复职复工的约定。同时,在退役后及时与原单位联系,了解单位的情况和复职复工的具体流程,以便能够顺利回到原单位工作。
总的来说,如果您入伍前是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您在退役后是有权选择复职复工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