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医保基金属于什么罪-郑玉强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刑事辩护

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被认定为诈骗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定性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非法侵占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不仅危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对公共医疗保障制度根基的严重侵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二、具体案例

  1. 根河市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案例:

    • 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慢性病药品实际库存不足的情况下,虚刷慢性病医保卡,空刷医保套取医保基金,数额巨大。
    • 根河市人民法院认为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院依法判决法定代表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 王某与郑某共同骗取医保基金案例:

    • 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某民营医院院长郑某,通过办理虚假住院手续、虚构住院治疗项目、虚报住院天数、伪造住院病案及医疗发票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
    •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 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法律条款与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 《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挂床住院”“虚开检查单”等医疗领域的非法行为定性为诈骗罪。

四、其他相关行为与处罚

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同样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1.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3.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8. 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五、特别提示

定点医药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上述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还将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被认定为诈骗罪,并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因此,建议广大参保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