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保险理赔员要求您用自身保险承担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的做法不合理,您无需答应。 以下从法律责任、保险理赔规则、应对措施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责任角度:对方全责,应由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即对方)赔偿。
关键点:对方全责意味着其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您的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仅在您有责任时,才需对第三方损失进行赔偿。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您的保险无需为对方损失“买单”。
二、保险理赔规则角度:理赔员的要求违反保险合同约定
三、应对措施:拒绝不合理要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总结:对方全责时,您无需用自身保险承担对方损失。若理赔员坚持不合理要求,可通过拒绝、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