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和给予有什么不同-陈亮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婚姻家庭

“赠与”和“给予”在法律语境和日常使用中存在显著差异,以下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1. 语义侧重点与定义

    • 赠与: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强调将自己的财产无条件给予他人这一行为本身,突出给予的动作、结果及双方的一致意思表示。它要求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愿,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赠与关系。例如,甲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乙,双方签订赠与合同,乙表示接受,这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赠与行为。
    • 给予: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强调的是一方将某物(包括物质和精神层面)传递给另一方,更侧重于动作本身,不特别强调行为的法律性质或后果。它可以是基于道德、情感、习惯等多种因素而进行的交付行为,不一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老师给予学生鼓励,父母给予孩子生活费,这些更多是基于情感或道德层面的给予,不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
  2. 法律适用和规范程度

    • 赠与:在法律层面有明确界定和详细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涉及财产所有权转移、赠与撤销条件、赠与人与受赠人权利义务等多方面法律规定。例如,动产赠与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标志,不动产赠与需办理过户登记;在某些法定情形下,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 给予: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明确定义。在法律上没有像“赠与”那样明确统一的界定和详细规范。如果在法律文书或正式合同中使用“给予”,可能会因概念不够精确而产生理解分歧或潜在法律风险。
  3. 成立条件与使用场合

    • 赠与:作为一种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可能涉及法律程序的履行,如不动产的过户手续等。例如,房产赠与需要以办理过户手续或受赠人取得产权证书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为认定条件。
    • 给予:更多被视为一种文学上的表达或日常生活中的用词,它描述的是单方面的给予行为,不涉及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双方的一致意思表示。给予一般没有特定的形式要求,可以是口头承诺、实际行动等任何方式。比如,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说“我把这本书给你”,然后就把书递给了对方,这就是一种简单的给予行为,不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或形式。
  4. 可撤销性与其他特点

    • 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此外,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实际交付或办理相关手续为认定条件。
    • 给予:由于不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像法律意义上的可撤销情形。如果给予后一方反悔,一般不会引发法律纠纷,更多是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同时,给予是无偿的,给予人在给予行为中不期待任何形式的对价或回报;给予也是自愿的,基于给予人的个人意愿进行,不能被迫或受欺诈。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涉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并需要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建议使用“赠与”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如果仅为表达一种好意或慷慨的行为,而不涉及法律关系的产生或变更,则可使用“给予”。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