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税费承担约定不明,该由谁承担-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5-12 合同纠纷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税费承担约定不明时该由谁承担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答:

结论前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税费承担约定不明,通常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由提供建筑服务的一方(施工企业)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承担税费。然而,实际税费承担方式可通过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此约定不改变法定的纳税义务主体。

  1. 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 根据我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涉及的税费,如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其纳税义务人为从事建筑服务的一方,即施工企业。这些企业在提供应税建筑服务后,负有法定的申报和缴纳税款的责任。
  2. 合同约定的灵活性:

    • 尽管法律明确了纳税义务人,但在实际操作中,税费的具体承担方式可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例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可以约定税费由某一方全部或部分承担。这种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约束力,但不改变法定的纳税义务主体。
  3. 实际操作中的惯例:

    •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税费通常是根据工程结算款来计算的,并计入工程造价中。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通常会按照含税工程造价进行支付,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因此,从工程造价的角度来看,税费一般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工程价款结算时考虑进去。
  4. 税务追缴与合同追偿:

    • 如果纳税义务没有依法履行,税务机关将依法向法定纳税义务人(施工企业)追缴税款。在法定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其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约定的税费承担方进行追偿。这体现了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但也强调了法定纳税义务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税费承担约定不明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提供建筑服务的一方(施工企业)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承担税费。然而,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税费的具体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争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