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食品安全不达标的食品是什么罪-郭佳宁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侵权纠纷

贩卖食品安全不达标的食品,可能构成以下两种犯罪,具体取决于食品的不合格程度及造成的后果:

  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结论:若贩卖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则构成此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构成要件:
      • 行为对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含有超标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或属于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 危害结果:必须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如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和有毒动植物等引起的严重暴发性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如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 举例:若贩卖的肉类中含有大量致病性细菌,一旦食用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即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
  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结论:若在贩卖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食品中掺有此类原料而销售,则构成此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构成要件:
      • 行为方式:包括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食品中含有此类原料而进行销售。例如,添加工业用盐、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到食品中。
      •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掺入,或明知食品中掺有此类原料而销售。
    • 举例:若贩卖的食用油中掺入了地沟油,且行为人明知这一点而仍然销售,即构成此罪。

综合建议与法律后果:

  • 在面临贩卖不合格食品的法律问题时,应综合考虑食品的合格情况、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来判断具体罪名和刑罚。
  • 为避免法律风险,食品贩卖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这包括从正规渠道进货、定期检查食品质量、不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等。
  • 若因贩卖不合格食品而面临法律诉讼,行为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刑罚的轻重将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如造成的危害后果、销售金额及持续时间、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

如有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